課程總覽

完整修課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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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修課規定

固態電子組 奈米科學組
校共同24學分 110學年前入學:外國語文領域6學分、通識課程18學分
110學年起入學:語言與溝通課程6學分、核心課程18學分
專業必修71學分 參閱固態電子組專業必修課程列表(含校訂服務學習及生涯規劃與導師時間等0學分課程) 參閱固態電子組專業必修課程列表(含校訂服務學習及生涯規劃與導師時間等0學分課程)
專業選修18學分 規劃課程列表修滿18學分 奈米電子、奈米光電、奈米材料、奈米生科等四大領域,畢業前必須修完任兩個領域課程各至少9學分。
非通識自由選修11~15學分 110學年前入學:11學分
110學年起入學:15學分
1.係屬各系所開設之專業課程,且課程內容不得與已修課程相似或重覆。2.限理工相關課程且程式語言課程僅可認列一門。
自由選修2~6學分 110學年前入學:6學分
110學年起入學:2學分
除軍訓及體育外之課程,且課程內容不得與已修課程相似或重覆
體育 修滿六學期
認證課程 通過學倫及性平課程